商家篡改粽子生产日期,被处罚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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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3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张金镇青苹果超市发现其经营的某品牌龙舟粽,外包装袋上方封口处均有掏挖的小洞,洞口边缘留有原生产日期“2018年3月25日”的痕迹,包装袋上方另标示了生产日期“2019/03/26”。包装袋上显示保质期为12个月。
经查,该批粽子来源于湖北商友商贸有限公司。当天,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发现了与上述相同的问题产品,现场查扣375千克。该公司账目显示,2019年度已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问题粽子530千克。
同时,现场查获用于篡改生产日期的打码器和印油,打码器上显示的日期“2019/03/26”与包装袋上的字体、字纹、字号等完全一致。
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对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供认不讳。
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项的规定,其行为存在主观故意,情节较严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立案调查。
2019年6月4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北商友商贸有限公司篡改过期粽子日期在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金额共计237404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案深入调查。经核实,该公司涉案金额共14028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2019年6月4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案下发了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12956元,罚款224448元,罚没金额共计237404元。
提 醒:
当前,正值粽子、咸蛋、皮蛋等端午食品的旺销期,希望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仔细甄别假冒伪劣食品。消费维权,请拨打12315。
来源:潜江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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